絕密資料曝光!多名富豪竟未繳一分稅款!
美國總統拜登提高聯邦所得稅上限的提案正鬧的如火如荼,另一邊卻冒出了美國多位富豪超低繳稅的重磅炸彈。新聞媒體ProPublica從美國國稅局獲取了眾多富豪的繳稅記錄后發現,這些世界上最富有的人,比如亞馬遜創始人杰夫·貝索斯、特斯拉創始人埃隆·馬斯克和股神沃倫·巴菲特等億萬富翁,與他們動輒數百億美元的巨額財富相比,他們繳納的所得稅非常少——有時甚至一分不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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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當時就是億萬富翁(而后成為世界首富)的杰夫·貝佐斯沒有繳納一分聯邦所得稅,其在2011年又一次沒有上稅。而特斯拉創始人埃隆·馬斯克也沒有在2018 年繳納聯邦所得稅。近年來,邁克爾·布隆伯格也追隨了以上多位億萬富翁的腳步,多次沒有繳納所得稅。億萬富翁投資者卡爾·伊坎也有過兩次。金融巨鱷喬治·索羅斯最近也連續三年沒有繳納聯邦所得稅。
ProPublica 獲取的數據涵蓋了全國數千名最富有的人近15年來的納稅申報表。這些數據讓我們對美國富豪們的納稅情況有了前所未有的了解。這些數據不僅包括了富豪們所上報的收入和繳稅情況,還包括了他們的投資、股票交易、博彩收入明細,以及個人全部收入的審計結果。總而言之,這些數據或許將打破對于人人公平的美國稅收制度的幻想:并不是每個人都支付合理的稅款,最富有的人也不一定支付的最多。根據ProPublica拿到的數據顯示,最富有的這幫人可以完全合法地僅繳納很小一部分稅款,而這筆稅款對于他們的收入而言僅僅是九牛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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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美國人靠薪水過日子,并支付給聯邦政府一定比例的收入作為稅款。如果他們賺得更多,那就要交更多的稅。美國家庭幾年來的年收入中位數約為 70,000 美元,在這一水平線上的家庭需要繳納 14% 的聯邦稅。而對于收入超過 628,300 美元的家庭來說,他們可能要繳納最高達37%的所得稅。
而ProPublica 獲得的稅務記錄表明,這些超級富豪并沒有按照“普通有錢人”一樣繳納37%的稅款。
一個普通的美國白領或許要比一名億萬富翁的稅率要低。
這些億萬富翁可以利用普通人無法企及的避稅策略,因為他們的財富積累主要是通過其資產(如股票等財產)的增值實現的。在美國法律的框架下,這些資產增值的收益不屬于納稅范疇,除非他們將這些資產出售變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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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Publica對比了美國 25 位最富有的人每年所繳納的稅款與福布斯所預測他們在同一時期財務的增值。由此計算出的稅率稱為他們的“真實稅率”。比對的結果是令人震驚的。根據福布斯的報道,從 2014 年到 2018 年五年間,這 25 人的身價總計增加了 4010 億美元。而美國國稅局的數據顯示,他們在這五年中共計僅繳納了 136億美元的聯邦所得稅。雖然這不是一個小數目,但算下來的真實稅率僅為 3.4%。
作為對比,中產階級的大部分美國人的情況完全不同。從 2014 年到 2018 年,中產家庭的稅后凈資產平均增加了約 65,000 美元,其中增值的主要部分是由于房屋價值的上漲。但因為他們的大部分收入仍以工資為主,所以在那五年期間,他們所繳納的稅將近 62,000 美元,幾乎和凈資產增值一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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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詳細看一下兩名知名億萬富翁自2014-2018年的收入和繳稅情況。這25名億萬富翁中,最會避稅的當屬股神巴菲特。由于他曾公開支持給富人增稅的立場,這個結果也令不少人感到吃驚。據福布斯報道,巴菲特的財富在2014 年至 2018 年間增加了 243 億美元。而ProPublica數據顯示,這些年來巴菲特僅報告繳納了 2370 萬美元的稅款。我們從上述數據計算得出的真實稅率還不到 0.1%,即他每增加 100 美元的財富,實際繳稅要低于 10 美分。
眾所周知,巴菲特一直持有他創立的伯克希爾哈撒韋公司的股票,該公司擁有 Geico、美國運通和可口可樂等公司的大量股份。這讓巴菲特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將財富直接轉化為個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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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 2015 年到 2018 年,他報告的年收入從 1160 萬美元到 2500 萬美元不等。這似乎很多,但跟巴菲特的身價相比是非常少的。巴菲特是當今世界第六富有的人——根據福布斯 2021 年 5 月的估計,他的身價約為 1100 億美元。根據美國國稅局的數據顯示,2015 年至少有 14,000 名美國納稅人報告的收入要高于巴菲特。巴菲特避稅的第二種策略是最大限度地減少收入,從而減少稅收。
眾所周知,伯克希爾·哈撒韋從不支付股息。巴菲特一直認為,伯克希爾可以用這筆錢為公司尋找更好的投資,這也將進一步提高他和其他投資者所持有的股票價值。如果伯克希爾近年來以股市的平均股息率向其投資者發放股息,那么巴菲特每年將獲得超過 10 億美元的股息收入并欠下數億美元的稅款。
而巴菲特也在針對此事的回應中表明,“包括我在內的許多公司股東都享受著長期積累的價值”,長期持有其名下的股份也是巴菲特可以在增長身價的同時,避免繳納高昂稅率的策略。
我們把焦點轉移到亞馬遜創始人貝佐斯身上。2007年是他沒有繳納聯邦所得稅的眾多年份之一。而當年亞馬遜的股票翻了一番多:根據福布斯報道,貝索斯的財富在同年增長了38 億美元。這個數據在網上可以輕易查到。那么這樣一個“年入”數十億美元的人,是如何做到在當年一分未繳的呢?
在那一年,貝佐斯與當時的妻子麥肯齊·斯科特 (MacKenzie Scott) 僅共同報告了的 4600 萬美元的收入,其中主要來自外部投資的利息和股息支付。通過利用其他投資導致的虧損和各種稅收減免(例如債務的利息費用等籠統的“其它費用”條目),貝佐斯得以抵消他當年賺到的每一分錢,從而實現沒有繳納一分錢稅款。
2011 年,他的財富大致穩定在 180 億美元左右。貝索斯當年提交的納稅申報表說他虧了錢——因為他當年的收入被投資的損失抵消了。不僅如此,因為根據稅法,他當年的凈收入非常低,他甚至符合用孩子申請4000美元的稅收抵免資格。如果我們往前查2006-2018年貝佐斯的繳稅記錄,結果更加令人震驚。據福布斯報道,貝索斯的財富在此期間增加了 1270 億美元,但他報告的收入總額僅為 65 億美元。雖然他總計繳納了 14 億美元的所得稅,但與他真實的資產相比,真實稅率僅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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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富人合法避稅的途徑眾多,繳稅較少的情況,不少投資者也早有所耳聞。但很少有關于個人的繳稅和收入細節被曝光在公眾面前。一般來說,稅務信息是聯邦政府最嚴格保守的秘密之一。綜上所述,這些超級富豪都使用了一系列手段以繞過稅收制度,并且這些手段對于收入較低的人群來說是不適用的。不可否認,這其中很可能存在非法逃稅的手段,但以上的事實證明(以上的繳稅記錄大多都已經由國稅局核對過),億萬富翁是可以通過常規手段合法避稅的。
大多數美國人必須工作才能生活,也就是通過賺取工資過日子。而聯邦政府幾乎將大多數人賺取的每一美元都視為“收入”,并由雇主直接從他們的薪水中扣除稅款。但大多數的頂級富豪們是不需要薪水的。貝佐斯在亞馬遜的工資一直在每年 8 萬美元左右。史蒂夫·喬布斯在 1990 年代回到蘋果公司時也僅拿了 1 美元的薪水。Facebook 的扎克伯格、甲骨文的拉里·埃里森和谷歌的拉里·佩奇都是“一美元”俱樂部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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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這可能并不是這些精英們為了回饋社會或造福公司,而是因為工資收入往往會被征收更高的稅率。根據美國國稅局的數據,前 25 位最富有的美國富豪在 2018 年的工資僅為 1.58 億美元。這僅占他們在稅表上報告總收入的 1.1%。其余大部分都來自股息和股票、債券或其他投資,而這些資產收入的稅率都要遠低于工資。
截至發稿,巴菲特、卡爾·伊坎和布隆伯格均已回復ProPublica稱他們已繳納了所有應繳的稅款。但馬斯克和貝佐斯等人還尚未回復。相信這件事在美國當下調整稅收的背景下會不斷發酵,我們也期待名單中的富豪們究竟會如何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