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投資與可持續發展是什么關系?
ESG和可持續發展經常被混淆,但它們不是一回事。
從可持續發展和企業社會責任(CSR)到ESG績效的轉變表明了商業實踐的成熟,對投資組合績效有了更準確地理解。
我們先來看ESG,ESG是英文Environmental(環境)、Social(社會)和Governance(公司治理)的縮寫,是一種關注企業環境、社會、治理績效而非財務績效的投資理念和企業評價標準。
基于ESG評價,投資者可以通過觀測企業ESG績效、評估其投資行為和企業(投資對象)在促進經濟可持續發展、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的貢獻。
而可持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求的能力構成危害的發展。
它們是一個密不可分的系統,既要達到發展經濟的目的,又要保護好人類賴以生存的大氣、淡水、海洋、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資源和環境,使子孫后代能夠永續發展和安居樂業。
可持續發展與環境保護既有聯系,又不等同。環境保護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面。
可持續發展的核心是發展,但要求在嚴格控制人口、提高人口素質和保護環境、資源永續利用的前提下進行經濟和社會的發展。
發展是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人是可持續發展的中心體;可持續長久的發展才是真正的發展。
可持續發展包括了經濟可持續發展、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環境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發展目標與環境保護集團之間有許多聯系。
可持續發展目標和ESG都旨在促進經濟、環境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可持續發展目標是全球可持續發展的階段性目標,ESG是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的方法和路徑。
ESG的概念和框架已充分納入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內容。ESG促進企業在環境、社會和治理方面的變革,這有助于支持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可持續發展目標與ESG之間也存在明顯差異。可持續發展目標為政府、地方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公民等所有利益攸關方提供了一個共同的框架,以促進可持續發展。
ESG提出了一個衡量企業環境、社會和治理績效的框架。可持續發展目標將于2030年到期,ESG的實施將是一個長期的過程。
可持續發展目標適用于全球所有國家、地方政府、企業、社會組織和公民,而ESG主要適用于企業和企業。
ESG除了社會責任之外,更強調企業經營管理全過程,從公司治理,到產品、投資、客戶及員工權益保護等方方面面,都要貫徹可持續發展理念,注重各相關利益方的長遠價值。
ESG被視為一種新興的投資戰略,具有清晰的邏輯鏈——企業ESG表現良好,證明了企業在環境保護、社會責任、治理模式和風險控制等方面的能力,從而實現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的共贏;為了穩定持續地創造長期價值,實現可持續發展;以提振社會、投資者和客戶的信心,帶來更高的投資回報。
目前,來自全球60多個國家的2500多家機構加入了聯合國的“負責任投資原則”。成員機構管理的總資產超過80萬億美元。
ESG要求被投資企業具有董事會的參與、良好的管理水平和高質量的信息披露。
ESG基本理念是互相兼顧的平衡,致力于探索平衡的可持續發展模式,實現股東、客戶、員工、社會利益多方平衡;公司發展與經濟、環境、社會的長遠平衡;發展理念、管理體系、內外執行的高效平衡。清晰的理念是前提,強有力的執行力是保障。
本質上來說,ESG和可持續發展有一些相似之處。它們都涉及環境和社會方面。可持續發展對不同的實體可能意味著不同的東西。
ESG是一套代表環境、社會和治理的具體標準。可持續發展使企業具有責任感,而ESG則使企業的努力具有可衡量性。二者均推動著企業的發展。